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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待定
博士后设站单位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2)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3)截止申报之日起近一年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实验耗材、软件资料等价值不少于申请资助金额; (4)至少有一名博士后在站(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申报单位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而购置的设备、仪器及实验耗材、软件资料等支出。 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支持力度
一、资助内容 我区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目前已正常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单位,可申请市级博士后设站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按深圳市博士后设站资助经费给予50%配套资助,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一次性拨付。
申请材料
(1)南山区博士后设站单位项目资助申请书(登录http://sfms.szns.gov.cn/完成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后打印按表格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纳税证明,事业单位除外; (3)批准成为博士后设站单位的文件; (4)购置的设备、仪器及实验耗材、软件资料等支出相关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及发票; (5)上级资助下达证明(上级文件通知或银行进账凭证等); 注: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8530253.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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