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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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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临床试验扶持计划(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
申报时间: 2024-04-11 ~ 2024-05-10
阅读人次: 17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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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高技术服务
申请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须满足前述要求。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除临床试验、注册许可认证及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外,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4年1月1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以《项目基本情况表》所填时间为准),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三)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已根据需要取得能评、环评批准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五)项目的财务核算和实施地在深圳市内。 二、扶持方向 支持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GCP)机构。 三、申报要求 项目单位须是按照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获得相应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质的医疗机构。
支持力度
事后一次性资助,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 (一)药物临床试验 对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机构,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临床研究报告应在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期间取得,且对应的临床试验合同书不得早于取得临床研究报告前3年内,达到5、15、30项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最高不超过100、200、300万元资助,给予参与单位最高不超过50、100、150万元资助。项目单位分别作为牵头单位(包含单中心)和参与单位的,可同时申报该扶持类别。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项目数可按参与单位核算。 (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对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机构,为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临床研究报告应在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期间取得,且对应的临床试验合同书不得早于取得临床研究报告前2年内,达到10、20、40项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最高不超过100、200、300万元资助,给予参与单位最高不超过50、100、150万元资助。项目单位分别作为牵头单位(包含单中心)和参与单位的,可同时申报该扶持类别。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项目数可按参与单位核算。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附件目录: 1.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承诺函。 2.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表(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若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则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并承诺数据真实。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 4.项目单位近三年研发经费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表(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研发经费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或审计报表(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若上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则需提供上年度专项审计报表并承诺数据真实。专项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 5.项目技术先进性证明及奖励文件,包括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查新报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产品检测报告等如无法提供需提交情况说明。 6.申报项目技术团队成员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或职称证书(二选一),团队成员清单中所列人员需全部提供等。 7.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请提供租赁证明,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的所有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与项目单位一致。 8.涉及环境影响、节能审查的,应分别提供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文件、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如项目不属于环境影响、节能审查范围的,项目单位须出具不影响环境、不涉及节能审查的承诺函,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文件项目名称须与申报项目名称一致。环评目录:https://ep.meeb.sz.gov.cn:8443/HP_SZ_OUT/loginpage.vm。 9.项目单位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若无法提供,需提交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10.项目相关临床试验合同书、临床研究小结或总结报告。 三、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承诺函。
项目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http://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1123537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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