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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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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补贴
申报时间: 2023-01-01 ~ 2023-12-31
阅读人次: 25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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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审核期内无噪声违法、集体信访投诉记录; (2)项目自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追溯2年内无申报记录; (3)项目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项目申报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施工场界隔声围挡(仅限声屏障,不包括钢结构装配式围挡、PVC围挡和砌筑式围挡)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403/T63-2020)6.4.2要求及相关声屏障设计规范; ②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采取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4403/T63-2020)中“7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的相关措施。
支持力度
项目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扶持方式:采取事后补贴资助方式。 扶持金额:可按不超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予以支持。
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表(格式参见附件1,需由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管理局确认盖章); (2)建筑施工合同; (3)项目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确认; (4)施工现场环境噪声防治方案; (5)具有噪声监测资质(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证资质)机构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 (6)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报告,并由国家、广东省噪声专家库或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噪声专家库中的专家出具评审意见; (7)项目已投入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设备清单等,查验支付凭证、流水等); (8)项目决算报告或者专项审计报告; (9)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管理局出具的自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追溯三月内无噪声违法、集体信访投诉记录的相关佐证材料(集体信访投诉由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管理局依规判断;审核期内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管理局需再次核实近三月是否存在噪声违法、集体信访投诉记录); (10)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meeb.sz.gov.cn/xxgk/zjxx/hbzxzj/content/post_953631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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