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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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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支持
申报时间: 2025-02-28 ~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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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 医疗器械
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资金拨付前,申请单位在坪山区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 1 人; 2、截至 2023 年已获得《若干措施》所规定的相关证书或符合《若干措施》规定的相关条件; 3、项目资助金额按照品种独立核定,同类产品每个阶段仅支持一次,不支持增加适应症、调整规格等情况; 4、已获得深圳市级部门资助,市级审批文件已下达,且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市级资助经费已到账;未全额到账的按照已到账金额计算配套补贴。 (二)申请第(一)款医疗器械注册证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满足: 申请项目的地址须在坪山区。“在区内产业化”是指企业在我区取得生产批件或委托区内外企业生产,营收和利润计算在坪山区的情况,后者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委托区外生产的,需申报主体自行购买原材料,主要营收和利润需计算在坪山。 (三)申请第(一)款建设生产场地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满足: 1、获得或新迁入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生产场地须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该类申报需进行现场核查; 3、该项目需进行评审。资助标准:参评项目总得分大于或等于 60 分的为及格项目,及格项目有 3 个及以上的,可以对总得分前 2 的项目予以资助;及格项目仅有 2 个及以下的,均可予以资助; 4、本条款所资助的项目总投资额指固定投资及购买设备费用。
支持力度
对首次获批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区内产业化的,按市级资助 50%配套给与资助,分别给予最高 60 万元、100 万元资助。对通过国家、省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首次获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在区内产业化的,资助上限分别提高50 万元、100 万元。对获得或新迁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区内建设生产场地的,按项目总投资 20%予以资助,单个品种最高 400 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 8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应提供的基础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在申报平台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4、申请深圳市级发改部门资助所报审的全套资料(申请第(一)款中建设生产场地资助的除外); 5、2023 年深圳市级发改部门资助文件(申请第(一)款中建设生产场地资助的除外); 6、2023 年深圳市级财政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申请第(一)款中建设生产场地资助的除外); 7、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8、其他证明企业资质的相关材料(自主选择提供)。 (二)申请第(一)款医疗器械注册证资助,且委托区外生产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采购凭证、主要营收和利润计算在坪山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第(一)款建设生产场地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参评: 1、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获得或新迁入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2、生产场地建设相关材料、建设生产场地的实际投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3、生产场地建设完成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4、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12/12048/post_12048619.html#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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