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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已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在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已获上市融资奖励的企业; 4.2016年后未购买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办公用房; 5.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2022年度已获“总部企业办公用房”、“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扶持”“工业企业租金补贴”资助的企业,不得申请该扶持项目; 2.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4.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5.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支持力度
(一)购置办公用房 上市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同一栋建筑物,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已获购房资助的企业,再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不纳入资助范围),按最高套内面积3000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总额最高2000万(首次申报资助时核算资助总额,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发放资助总额的40%,第二、第三年各发放资助总额的30%)。其中: 2021年度在南山区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资助标准为3000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2021年度在南山区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资助标准为2000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其他情况资助标准为1500元/㎡且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二)租赁办公用房 上市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租赁(含重新续租)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合同期在1年及以上的,5年内可给予与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其中: 2021年度在南山区纳税超5000万元的企业,资助标准按前3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2年每年最高150万元进行补贴。 2021年度在南山区纳税超1000万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资助标准按前3年每年最高200万元,后2年每年最高100万元进行补贴。 2021年度在南山区纳税不足1000万元的企业,资助标准按前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后2年每年最高50万元进行补贴。 (三)每一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项扶持政策。 (四)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21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 (五)申请购置办公用房资助的,提供购买办公用房的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相关付款凭证、发票;已获购置办公用房扶持项目且再次申请的企业,可仅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购置用房信息明细表,格式参照附件模板(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合同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六)申请租赁办公用房资助的,提供租赁办公用房书面合同及2021年度的相关付款凭证、发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合同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七)租赁或购置办公用房信息明细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电子版上传); (八)企业办公用房的情况说明书(包括现阶段的使用情况,有无租赁、购买南山区政府政策性产业用房、有无享受用地政策等内容)(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备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2022年度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0165622.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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