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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距申报截止19天
训力券
申报时间: 2024-11-19 ~ 2024-12-09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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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二)申请单位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况,未列入国家或深圳市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智能算力、AI大模型服务的财政资金资助,且累计金额超过服务合同50%的,不予资助。 (四)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注:申请单位不能同时获得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资格和申领训力券。
支持力度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需求方租用智能算力开展AI大模型训练,以训力券单次抵扣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需求方购买AI大模型服务进行大模型应用场景开发和推广,以训力券单次抵扣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同一需求方每一年度累计申请的训力券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需求方签订多个服务合同的,在单位整体额度内汇总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申报。 根据申请单位的规模,企业申领训力券额度标准如下: (1)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同一企业每一年度累计申请的训力券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2)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同一企业每一年度累计申请的训力券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3.初创企业支持标准。注册时间未满一周年的企业(以2024年度训力券申请指南发布时间起计算),年租用智能算力开展AI大模型训练或购买AI大模型服务费用达到50万元(含)以上,第一年以训力券抵扣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60%,第二年(含)起按照基本支持标准执行。
申请材料
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算力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AI大模型训练及应用的具体内容、收费金额); (三)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承诺书(包括科研诚信承诺书、廉洁告知书、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训力审计同意书)(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申请单位自主申报,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等,如发现申请是通过中介申报的,在形式审查阶段将不予通过。申请单位应在训力券兑现时配合提供AI大模型训练数据集、算法、应用场景等已完成算力服务的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局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请单位列入我局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深圳市训力券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740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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