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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距申报截止30天
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第四方重点物流企业
申报时间: 2024-09-25 ~ 2024-10-20
阅读人次: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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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2.企业已经成立并具有三年以上的物流技术服务运营时间; 3.企业通过深圳市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2023年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 5.企业2022、2023两年经营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或者2021、2022、2023三年连续均超过600万元且2022、2023年年增长率均不低于30%; 6.企业2022、2023两年主营物流业务收入占营收比例均不低于70%; 7.企业2022、2023两年利润总额均不低于150万元,或者2021、2022、2023三年均不低于100万元且2022、2023年年增长率均不低于30%; 8.企业2022、2023两年在本市(含深汕合作区)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均不低于50万元; 9.企业2022、2023两年经营收入低于3000万元时,研发投入占经营收入比重均不低于15%; 10.企业在申报、认定及结果公示期结束之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企业未发生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致2人以上(含2人)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引发较大影响的社会突发事件并被我市或者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 12.企业运维数据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未发生因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等原因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通报和处罚的情形,或申报时已针对通报和处罚完成整改。
支持力度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深交规〔2022〕10号)的规定,通过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的企业,可申请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等产业资助项目。
申请材料
(一)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且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申报第三方重点物流企业涉及到年经营收入超60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15%的企业,需增加提交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报第四方重点物流企业涉及到年经营收入超6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30%,年利润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30%的企业,需增加提交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2022、2023年纳税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如调取不出,需企业补充提交); (三)公司经营情况简介(第四方物流需增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文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jtys.sz.gov.cn/zwgk/jtzx/tzgg/content/post_11564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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