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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距申报截止26天
战略性新兴产业(安全节能环保领域)-展会论坛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 2024-11-29 ~ 2024-12-29
阅读人次: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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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节能环保
申请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从事本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和服务活动,符合相关扶持政策及申报指南要求。 (三)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除注册许可认证、临床试验、展会论坛及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外,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4年5月30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以附件《项目基本情况表》所填时间为准),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五)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六)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二、扶持方向 主办或承办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展会论坛。 三、申报要求 (1)须满足申报通知明确的申报基本条件,详见申报通知。 (2)项目单位成功主办或承办了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安全节能环保领域国内外知名展会论坛。 (3)申报项目名称应与实际举办的展会、论坛名称保持一致。
支持力度
事后一次性资助。严格按照财政支持展会论坛经费的有关政策予以财政资金支持。
申请材料
(一)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仅需提供国家项目申报材料以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的立项文件(涉密项目书面报送)。 (二)其他类扶持计划项目需按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具体要求参照各产业集群申报指南(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
项目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11831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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