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申报下一批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
申报时间: 2024-05-20 ~ 2024-06-15
阅读人次: 51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 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 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 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 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 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 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 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 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 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支持力度
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一)线上需上传的申报材料 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1或附件3,也可在申报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在申请书封面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在“真实性声明”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0年、2021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需体现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资产负债等数据,若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数据可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4.2022年12月的缴纳社保人数证明扫描件(带社保公章); 5.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证明材料(采购的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需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6.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材料; 7.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可结合细分市场公开数据进行自证,加盖企业公章); 8.拥有自主品牌证明材料(注册商标,或产品、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经实现收入材料); 9.2022年度营收5000万元以下企业,提供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80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证明材料); 10.建立研发机构证明材料(需提供研发机构认定文件,或企业自建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11.Ⅰ类知识产权证书; 12.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证明材料(此项非必须); 1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此项非必须); 14.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证明或说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5.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证明或说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6.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在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的企业信用报告); 17.与申请书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标准制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书等)。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或复核企业需于2023年4月10日前,向辖区相关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或复核企业申请书一式两份,单独胶装,按要求签字盖章,推荐单位不填写。 2.企业申报或复核材料一份,材料内容包括前述线上上传申报材料1-17项,加封面和目录,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复印件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件可不盖章。 3.申请或复核企业,分别下载填写附件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或附件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向辖区相关部门提供WORD版,可刻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项目来源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zxqyj.sz.gov.cn/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0445841.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