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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待定
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和服务宣传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4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标准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管理或统计,并且符合相应资助条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申请人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标准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管理或统计,并且符合相应奖励条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二、资助条件:申请单位应信誉良好,具备大型宣传培训活动组织经验,相关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同意立项,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及审计等。
支持力度
按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开支规模且最高不超过50万的资助,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应向深圳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基础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申请表》; (二)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经办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 二、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时应提交活动策划方案(含活动背景、目的、实施规划、任务目标、受众群体、预期成果等);项目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总结、输出成果(含活动通知、活动议程、活动手册、视频录像、相应活动内容课件PPT等)、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实施相关原始资料和记录(含现场照片、签到表等)。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1182656.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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