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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总部企业规模扩大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6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一)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下同)(批发业不低于20亿元,房地产业不低于50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7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900万元; (二)入选《财富》“世界500强”、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500强”的企业; (三)对辖区内经济贡献大,连续2年被评定为“南山区纳税百强”的企业或连续3年形成地方财力达到700万元的企业; (四)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经区政府批准,并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 (五)准总部企业,是指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批发业不低于10亿元)的企业,经备案后,可认定为南山区准总部企业(参照总部企业进行认定及复核)。
支持力度
对年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工业总部企业,按照增加值增量的4%予以奖励;对于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30%的服务业总部企业,按照营业收入增长额1‰的额度给予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总部企业规模扩大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201909/t20190925_18231580.htm 关于印发《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zcwj/qjzcwj/201911/t20191127_18892978.htm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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