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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待定
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73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资助的领域 小型微型企业为获得银行贷款,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且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内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二)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无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重复申报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四)申报单位符合国家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分; (五)申报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单笔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银行贷款,且实际发生该笔银行贷款的担保费用。
支持力度
(一)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二)资助的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综合年度预算规模确定资助计划。对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所获得的单笔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单笔在500万-1000万元(含)区间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担保费补贴额最高3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四)2022年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含子公司、分公司); (五)申报单位银行借款不高于1000万元的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与该笔银行贷款合同相对应的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担保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按资金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PDF格式、WORD格式或EXCEL格式),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077912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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