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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双碳经济-碳中和支持(建筑实现碳中和)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2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须为符合政策支持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从事新能源及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生产、服务的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以及应用绿色低碳技术的企业。 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储能、虚拟电网、碳捕集等绿色低碳技术领域,新能源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汽车领域,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节能降碳领域,碳市场、碳金融、碳咨询及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鼓励使用福田低碳超市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二、项目条件 实现碳中和的辖区建筑(不含住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机构)应聘请在深圳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福田低碳超市公开目录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完成申报主体碳中和周期内的碳排放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2)购买的减排量需为境内签发的深圳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等,鼓励参与企业(机构)优先购买深圳碳普惠核证减排量; (3)购买减排量进行碳排放抵销,并于当年度实现一个完整年度的碳中和; (4)2022年1月1日(含)后,申报主体获得碳排放交易机构发放的碳中和证书。
支持力度
依据购买自愿减排量总投入的30%以内、不超过50万元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3、碳排放交易机构出具的减排量购买证明材料; 4、核查机构出具的碳排放核查报告; 5、碳排放交易机构出具的碳排放注销证明与碳中和证明。
项目来源
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310307503171398142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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