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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总部企业梯度成长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的总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本实施办法的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一)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满足下列行业产值营收及地方财力条件: 1.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下同)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7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900万元; 2.建筑业企业、批发业企业: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下同)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300万元,或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不低于30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500万元; 3.金融业企业、零售业企业: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销售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700万元; 4.住宿业企业、餐饮业企业: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核算的营业额不低于6亿元且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不低于300万元; (二)入选《财富》“世界500强”、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500强”的企业; (三)对辖区内经济贡献大,连续2年被评定为“南山区纳税百强”的企业或连续3年形成地方财力达到1500万元的企业; (四)注册登记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区的市级总部企业; (五)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
支持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区总部企业认定为深圳市总部企业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500强”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入选《财富》“世界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不同阶段的奖励按差额进行补贴。
申请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征求《南山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http://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9/9121/post_912179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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