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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2025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9
阅读人次: 113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根据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以下简称“宣传文化基金”)年度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启动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结合市财政相关要求,本次申报根据申报单位性质分成两种申报方式。请市、区宣传文化系统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宣传文化基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szcf.org.cn)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请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三大文化集团,其中三大文化集团所属单位项目由集团统一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先进入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发布的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2025年度专项(https://cqt.szfb.sz.gov.cn/#/themeTypeDetail?id=1312070966683615232&isPreview=1),在“立即申报”处点击下方链接跳转至宣传文化基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szcf.org.cn)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跳转系统后,已注册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申报;新用户请先注册账号,可参照《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详见附件2),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围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文明典范和成为新时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引领者,增强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导向,积极探索文化强市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举措,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精心策划扩大深圳影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的项目,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丰富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各单位要周密做好全年工作策划,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内涵。项目策划在政治和艺术上要坚持正确鲜明的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突出社会效益和品牌意识,摈弃可有可无的项目,着眼长远,打造精品、品牌,久久为功,力求精品更精,品牌更亮;注意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确保项目可落地可执行;申报项目原则上要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各单位要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务必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宣传文化基金财务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确保所编预算合规合理、从紧从简。鼓励各单位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多元化参与基金项目,共同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中各项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及时提交合规材料。申报材料需反复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提交,一经受理后,将不能退回修改。逾期提交规定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项目申报前应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单位申报情况和项目初审意见报本单位办公会审议确认后方可填报,并出具书面研究意见,提交市委宣传部审议。

  四、咨询服务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申报具体事项可向文改处(基金办)工作人员咨询:石小姐(0755-88134795)、李小姐(0755-88132170)、冯先生(0755-88133435),申报系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李工(0755-26284416)。

  附件:1.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点击下载)

     2.深圳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事业方向)2025年度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点击下载)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
专项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