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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3
阅读人次: 106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龙华区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深圳市龙华区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推进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广东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人社函〔2022〕39号)、《深圳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3〕4号)等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自愿申报、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各责任单位在每年区相关资金总预算内对所属项目实施资助。各类项目审核资助金额超过资金总预算的,实际资助金额按比例下调,项目所属文件对相关项目资助金额调整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一、培育壮大本土机构

  1. 支持机构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营业额(收入)首次达到8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 鼓励机构参加评选。对成功入选“HRoot年度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100强”等知名榜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评选结果公示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3. 支持机构经营增长。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经营增长支持,年营业收入与上一年度相比,年营业收入增长2000万元以上不超过5000万元的,支持10万元;年营业收入增长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支持15万元;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每满5000万元支持15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二、加速引育优质机构

  4. 强化优质机构引育。支持引进国内外示范引领作用好、行业知名度高、高端服务能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小升规”“规入统”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成长链条,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精准培育规上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三、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5. 培育人力资源科技企业。对新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等称号或已获得称号且满足产值增长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 营造创新发展氛围。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专业论坛、供需对接交流会等活动,根据承办活动的层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承办机构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7. 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创建,引导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赛事奖项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四、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8.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类专业园区建设。对符合在龙华区经营两年及以上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类专业园区(楼宇),给予园区(楼宇)运营主体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五、推动机构拓展市场

  9. 支持参与就业公共服务。鼓励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招才引智、就业援助、就业监测、劳务交流等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鼓励有零工市场丰富运营和管理经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我区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推动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运营。(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0. 支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对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同时纳入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商务局)

  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1. 着力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主持制(修)定人力资源行业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和市地方标准,主持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2. 持续开展清理整顿行动。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非法劳务中介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违法招聘,重点规范就业歧视、网络招聘等行为。(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13.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发动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每年组织选派30名左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研修培训,打造高水平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依托高校、职业院校、头部机构,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快行业骨干人才和基础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本措施与深圳市其他同类型政策(包括市级和龙华区)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同一主体因为同一事项符合本措施不同支持条款的,不重复享受不同支持条款,对于相同条款能否重复享受,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具体操作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本措施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措施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超过”包含本数,“不超过”不包含本数;本措施所称的“上一年度”一般指申请之日的上一个完整自然年度;本措施内涉及资金的相关条件、标准、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本措施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执行期间,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政策实施绩效情况,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