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09
阅读人次: 107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根据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一)本次年度项目申报实行纸质申报,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向归口主管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每个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均需盖章。

  2.归口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在初审后将初审通过的项目于9月10日前报送至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材料包括:归口主管单位进行初审的会议纪要、初审通过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区委区政府办公楼916室,电子版通过协同网报送至区委宣传部-宣传科(文件包内的每个项目文件独立命名: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各归口主管单位需自行保留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以备后续配合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绩效评估。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我区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目标和文化强区战略,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有助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扩大宝安影响力的项目,注重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内涵,着力打造重点品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及时提交合规材料。在编制项目预算时,需实事求是,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细则》(附件4)有关规定,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核对无误后提交至归口主管单位。

  (三)各归口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把关,特别是对项目内容与经费预算的审核,确保内容合规,预算合理。

  四、其他事项

  (一)《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修订中,如有与《宝安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一致的条款,按《宝安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资金办工作人员咨询:徐朝霞,电话:29998087。


  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

  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