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5〕8号)、《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佛山市家装厨卫“焕新”智能家居产品板块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商务内贸字〔2025〕16号)等文件的工作部署,前期,我局已按市商务局2025年智能家居焕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预通知征集参加活动企业,现根据市有关文件继续公开征集2025年智能家居“焕新”活动的销售经营主体及建立我区智能家居产品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在省、市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智能家居“焕新”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5年度智能家居产品“焕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2月10日起实施,活动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参考品类:智能防盗门(含智能门锁)、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中控屏、智能开关等。
补贴标准为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为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套),每件(套)补贴不超过2000元。
后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居民消费习惯等可适当调整相关品类。
二、企业参加条件
(一)依法在顺德区从事智能家居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应为消费者处理废旧家居产品提供便利。
(二)销售对象须为个人消费者,并按要求开具发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与活动主体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具备与促消费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能完成补贴信息填写和材料上报的能力。
(五)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六)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咨询、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处理政策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七)自愿参与,有一段时期的垫资能力和长期保存相关交易佐证材料的能力,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技术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配合开展审计工作,配合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
(八)承诺遵守诚信经营原则。不误导、欺骗消费者,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变相涨价,不骗取套取补贴资金。
(九)参与活动主体在此前补贴活动中出现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不得参与本次活动;涉嫌相关违法违规且仍在被调查中的,暂停本次活动报名资格。
三、报名方式
活动期内,意向参与2025年佛山市智能家居“焕新”活动的商家需通过广东省(粤焕新)平台统一入口申请入驻报名(https://benefits.chinaums.com/landingMerchant.html)。请参与活动商家仔细阅读佛山市2025年智能家居线上、线下换新活动粤焕新活动平台商家入驻及报名材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1、1-2),承诺函见附件2、3,报名表见附件4-1、4-2。
各企业报名咨询请联系企业所在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四、智能家居产品库数据采集
(一)参与活动商家须向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提交《【模板】家电N类及智能家居商品信息》(见附件5)的可编辑版及加公章版。已参加智能家居换新活动的商家在活动期内,可持续新增商品型号等数据信息。
(二)各参与活动商家要确保提供的产品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的商品不得超出智能家居补贴的产品范围,并对采集填报的数据负有直接责任。对录入信息不全或录入信息不一致的,对应商品在相关信息更新修改前无法参与补贴活动;对未录入、录入信息不一致的商品,将导致交易失败。
五、其他事项
后续国家、省、市如有最新调整或要求,则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1:佛山市2025年智能家居【线下】换新活动粤焕新活动商家企业入驻及报名材料操作指引.pptx
附件1-2:佛山市2025年智能家居【线上】换新活动粤焕新活动平台商家入驻及报名材料操作指引.pptx
附件2:2025年佛山市智能家居商品换新活动参与商家承诺函(报名活动使用).docx
附件4-1:2025年佛山市智能家居换新活动线下商家报名表(含门店信息).xlsx
附件4-2:2025年佛山市智能家居换新活动线上商家报名表(含平台信息).xlsx
附件5:【模板】家电14类和智能家居商品信息采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