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文博会”)拟于2025年5月22日-26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进一步提升文博会分会场办展质量,根据《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我区优秀产业园区和文旅企业开展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申报及企业组团参展工作:
一、分会场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分会场申报重点向数字创意、文化科技、创意设计、影视等行业倾斜,注重展示我区文化产业最新成果。
2.申办单位产业定位须清晰明确,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发展,突出展示和交易功能,应兼具专业性和创新性,能够起到促进产业发展、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且便于组织实施。
3.申办单位要有策划、执行大型活动的经验及实力,要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发展特点,拟定详细的分会场策划方案,内容包括主题活动、重大配套活动、宣传推广计划、项目交易策划、拟出席嘉宾、项目定位分析及招商招展方案等。
4.分会场活动举办时间应在第二十一届文博会活动时间内。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谋划,将单位简介(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文博会光明区分会场策划方案及亮点、第二十一届文博会分会场申报材料(附件1,若未被认定为第二十届文博会分会场,其目标管理责任书自行作废)等书面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我局(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A座14楼,电子扫描版发至邮箱:wgltcyk@szgm.gov.cn)。我局对申报单位初审后,将择优向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由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复审后最终认定分会场名单。
二、配套文化活动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办单位要有策划、执行大型活动的经验及实力,活动方案完整、活动预算合理、活动内容具有创意、活动主题与文化产业相关。
2.申办单位应紧扣文博会促成文化产品和项目交易的核心功能,围绕自身业务特点精心策划系列展示交易活动。活动应兼具专业性和创新性,能够起到促进产业发展、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且便于组织实施。
3.活动举办时间应在第二十一届文博会活动时间内。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文件,将单位简介(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文博会光明区配套文化活动方案及亮点、第二十一届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申报材料(附件2,若未被认定为第二十届文博会分会场,其目标管理责任书自行作废)等书面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我局(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A座14楼,电子扫描版发至邮箱:wgltcyk@szgm.gov.cn)。我局将以总额控制、提质增效的原则,通过材料审查、现场考察等环节确定举办单位。
三、企业组团参展工作
(一)参展要求
1.围绕“文化 科技”主题的最新文化创意产品;
2.展示效果好,互动性强;
3.能够体现光明文化产业先进性优势。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第二十一届文博会我区将继续组团在文博会主会场设立光明展区,请有意参展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大胆创新,突出亮点,制定详细的参展方案并填写光明展区参展申报表(附件3),将上述书面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我局(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A座14楼,电子扫描版发至邮箱:wgltcyk@szgm.gov.cn)。我局将对参展内容进行筛选,确定参展企业和展示形式。
参展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参展产品数量及介绍(展品要求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创意产品、高端工艺精品和其他有代表性的文化创意产品)、展示模式和参观亮点、配套推介互动活动等,并附有关资料图片或效果图。
四、注意事项
1.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应由一个单位负责申报,并在材料提交截止日前明确活动场地可以使用,活动场地未明确使用情况的将不予受理;
2.分会场内举办的活动,不得再申报配套文化活动;
3.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申办单位要保证活动预算合理充足,如申办单位递交材料后放弃申报应提前书面报告;
4.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可按照我区相关政策申请事后资助。
特此通知。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吴远征,联系电话:0755-8821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