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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罗湖区
信息来源: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关于开展2025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17
阅读人次: 126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评审工作布置如下,请有关单位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落实相关工作。

  一、年度计划

  2025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项目数量为100项,其中,卫生系统不超过70项,教育系统不超过30项。各主管部门做好内部初审工作,按照目标数量汇总至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结题项目数量为150项,其中,卫生系统不超过100项,教育系统不超过50项。结题项目为2022年已立项并提交延期的项目、2023年已立项的项目。未按期进行结题报备的、未按期完成成果(如论文发表、发明专利等)、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结题。

  立项项目、结题项目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详见《深圳市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引》,项目承担单位将材料交主管单位初审后,由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18日(周二)前统一送至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立项

  1.项目选题要注重创新性,如申报项目与近3年来已批准立项研究项目有高度重复或相似,不予以立项。

  2.2025年软科学立项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远程)评审,拟于2025年6月开展。

  三、结题

  1.2025年软科学结题采取提前报备的方式,计划在2025年结题的软科学项目,须提前向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协办报备,方便统筹工作,统一安排。未按期提交结题报备的项目,不予结题。

  2.2025年项目结题评审会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拟于2025年10月举行,以正式结题通知为准。

  四、项目延期或终止

  2025年结题评审的对象为2022年已立项并提交延期的项目、2023年已立项的项目。2023年已立项且需要延期的项目,按申报指引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归档。

  2023年已立项的项目,逾期未报送延期申请的,按项目终止处理;2023年前已立项的项目,未完成结题的且未提交过延期申请的,按项目终止处理;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已申请延期但仍无法达到结题要求的,按项目终止处理。

  五、其他事宜

  1.教育系统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为区教育局,卫生系统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为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请各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整理汇总工作,申请材料、汇总表格填写要规范,信息清晰、齐全。

  2.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受理部门:科协办(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7楼1711;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22185570)。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引》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