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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9
阅读人次: 103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推进实施《深圳标准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标准征集重点方向

  (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标准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为主要方向,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以及各部门、各行业规划计划提出的标准化重点领域。

  (二)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聚焦“20 8”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成形成势等发展方向,持续提升产业体系竞争力。

  (三)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广告、信用、人力资源、会展、工业与专业设计等专业服务业标准建设,完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家居家装、商务服务等领域标准,加快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宠物经济等新型消费标准制定。

  (四)构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聚焦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优化城市品质的新期待,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公共服务、城市治理、应急管理、绿色低碳、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政务服务等领域,切实增加标准供给,推动标准与城市治理深度融合。

  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集重点方向

  为强化标准引领,规划新兴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前瞻谋划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围绕“20 8”产业集群,布局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空间等产业发展方向,在下一代移动通信、人形机器人、海洋经济、新型储能、大数据、低空经济等领域征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1.项目建议。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填写《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1)报业务归口的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我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本报送至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2.立项申请。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审核,合并重复和类似的项目,提出年度地方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并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形成《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将《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的加盖公章版和Word电子版本报送我局。

  (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项目。

  1.项目征集。按照标准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组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组织申报工作,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政策规划实施和发展需要,提出本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项目需求。各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研究机构可向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需求。

  2.项目申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工作,按照产业发展需求优先、与国家标准体系协调统一、填补空白、创新示范的原则,推荐2025年行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报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3.组织实施。为加强本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系统谋划,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审定后,由市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印发实施,指导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建设指南要求建立完善本领域标准体系,依照建设指南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1.《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2.《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3.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项目

  1.《深圳市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项目建议书》

  五、申报时间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请各行政主管部门于2025228前向我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以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日期为准。

  (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项目。请各行政主管部门于2025228前向我局报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项目申报材料。

  六、其它事项

  (一)提升标准质量水平。请各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制定地方标准需求,确保项目符合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高水平开展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组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未组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标准化专业知识的人员等成立专家组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加强标准编制项目管理,地方标准应在立项计划发布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不能在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30日申请延期,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二)按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不得利用地方标准强化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保护,变相限制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禁止制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等相关地方标准;禁止制定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评价等地方标准;禁止制定与全国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请各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预研,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请各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情况,支持各企事业单位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需求,提出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项目需求。在国家、省层面尚未制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领域积极研究,探索制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全面指导本行业、本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为制修订本行业、本领域的相关标准提供指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徐先生,电话:83070326、83070179,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2025年)

  2.2025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3.深圳市行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