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服字〔2024〕1026号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在香港特区开展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试点建设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4〕221号)相关要求,你署向我局报送了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推荐材料。经初步筛选、专家评审并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意见,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确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作为第二期第二批TISC筹建机构,启动为期一年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后,我局将对筹建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后正式运行。
请你署加强对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指导和支持,按照《在华建立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指导书》(附件1),认真做好筹建工作,并组织填写《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工作计划表》(附件2),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