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安排,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拟定于2025年5月22日至26日举办,根据《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十一届文博会分会场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宝安区优秀文化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开展文博会宝安分会场申报工作。
分会场申办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办主体为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明确的文化产业经营范围,在所属行业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带动性;申办主体为产业园区的,应是经市、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集聚度高。
(二)申办主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产权明晰。展场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主体设施已完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有关规定。配套设施和展馆标识导向系统完善,整体环境优美,周边交通便利。
(三)申办主体有明确的经营或管理机构,管理规范,守法经营。经营管理团队有大型展会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能力、经验,有相对固定的境内外客户资源和成熟的销售渠道,盈利预期良好。
(四)申办主体应紧扣文博会促成文化产品和项目交易的核心功能,根据当届文博会总体要求,围绕自身业务特点精心策划系列展示交易活动。
(五)申办主体策划的文博会活动应兼具专业性和创新性,能够起到促进产业发展、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且便于组织实施。
(六)现场考察阶段,申办主体已基本完成招商招展工
作。
(七)申办主体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科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人身安全、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各方面安全保障工作。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具备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申办主体,驳回其申请。
分会场认定向我市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门类,以及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前景好的优秀新型文化业态适当倾斜,激励业态创新,突出产业引领作用。
鼓励地域相邻、主营业务相近的多个经营主体联合申办;联合申办的,须确定其中一家经营主体为主承办单位,其他经营主体向主承办单位出具承办委托书。
各申报单位产业定位须清晰明确、特色鲜明、产业示范带动能力强,重点强化活动策划,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全面的分会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展示交易活动、招商招展、宣传推广、嘉宾邀请和接待、环境整治提升等,并把好意识形态关和安全生产关,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文件,填写申办表(附件1)、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2)和分会场申办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根据分会场申报资料清单(附件4)提供相应材料,于北京时间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活动方案及以上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9116510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