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现拟开展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市政府令第321号)相关规定,现就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事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一、留言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scyc@gxj.sz.gov.cn;
二、意见反馈电话:0755-88102364;
三、来函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31室。
附件:1.(拟废止规章)《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
2.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提升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的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