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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6
阅读人次: 110
  • 政策原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光明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6日。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方式如下:

  (一)信函反馈: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根玉路15号农牧美益,邮编:518107,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0755-29199056,信封上需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gmjxmk@mail.amr.sz.gov.cn,邮件主题需标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0755-29199056。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