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06
阅读人次: 151
  • 政策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龙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作和管理,推动引导基金安全稳健运作、高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结合龙华区实际运作情况,龙华区财政局修订了《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深龙华国资〔2022〕45号),并形成《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2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呈“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A2402(龙华街道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汇处)”,邮政编码518110,联系电话:0755-23769182,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的民意征集栏目将意见反馈龙华区财政局。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修说明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