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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技术性指导文件《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5
阅读人次: 109
  • 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广东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圳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计划》等有关政策要求,更好地规范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工作,推动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现予发布。我局于2019年6月印发的《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

  联系人:林文升,刘嘉杰;联系电话:83787851、8378511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