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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罗湖区
信息来源: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08
阅读人次: 137
  • 政策原文

     《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22〕2号)自2022年3月实施以来,在规范我区创新型产业用房使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发展需求,拟废止《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22〕2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2月18日前(含当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h_fgj@szlh.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稳定科(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管理办法》废止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关于废止《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