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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20
阅读人次: 104
  • 政策原文

2024年8月6日至9月5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就《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2条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20 日

附件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来源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情况说明

1

苏先生

1.建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中的“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调整为“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建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中的“成果产业化”调整为“成果转化”(转化不一定是产业化,与第二十七条中的“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也能相呼应)。

3.建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中的“科技发展规律”调整为“科技创新规律”,第四条中的“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调整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

4.建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六条中的“损害有关单位权益的”调整为“损害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权益的”。

部分采纳

1.采纳。

2.深圳市持续完善“基础研究 技术攻关 成果产业化 科技金融 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议维持“成果产业化”表述。

3.采纳。

4.采纳

2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建议:资助金额为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资助金额小于300万元的项目提供经费决算表及相关支出凭证。

2.建议:资助金额小于300万元的项目一般采用材料审查验收方式;资助金额为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般采用集中答辩验收方式,必要时采用现场核查验收方式。其中,资助金额为300万元(含)以上,小于500万元(含)的基础研究项目采用材料审查验收方式,必要时采用现场核查验收方式。

解释说明

1.根据《关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7号),财政经费拨款100万元以下的省级科研项目不再要求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我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建议与广东省保持一致。

2.立项时,资助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般有答辩评审环节。为保持立项和验收的一致性,验收时,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建议也采用集中答辩验收方式。此外,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较多,仅通过查阅验收材料难以全面了解项目完成情况,集中答辩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