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已完成受理申请、资料审核、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对有关项目予以资助奖励(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另外,合同管理类项目(深圳标准宣传培训项目、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深圳标准理论研究项目、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需待完成项目验收、专项审计等有关程序后拨付资助资金。
为此,除合同管理类项目外,请附件所列单位收到通知后,按实际计划拨付金额备齐盖章的收款收据和银行账户证明,于2021年5月18日前交到深南大道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经我局复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联系人:刘女士,电话83070636。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标准领域2020年度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标准活动类项目清单(不含合同管理类项目)
2.深圳标准领域2020年度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标准制定修订类项目清单
3.资助项目账户收据证明模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