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拟对2021年第二批临时项目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凡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实名向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以便进一步审查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大海、徐朝霞
联系电话:0755-29998591、29998087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大楼916室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11月30日
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