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1〕5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已完成受理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集体决策等程序,现下达资助奖励项目计划(见附件1、2),共资助奖励项目760个、资金9549.3584万元。其中,合同管理类项目(深圳标准宣传培训项目、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深圳标准理论研究项目、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和服务宣传项目),需待完成项目验收、专项审计等有关程序后于2025年拨付资助资金。
为此,请非合同管理类项目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实际拨付金额备齐盖章的收款收据和银行账户证明(单一或多个项目的,均合并扫描在同一PDF文件内,填写模板见附件3),并填写非合同管理类项目拨款信息清单(见附件4),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邮件主题:项目序号 XX公司拨款材料),邮件发送前请添加“材料提交群”二维码(附件5)进行材料初审。经我局审核反馈无误后,请各单位将拨款材料于2024年3月21日前通过顺丰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经我局复核无误后,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联系人:刘女士,电话:83070636,或添加微信群二维码(附件5)沟通。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