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市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针对医药领域和医疗器械领域企业(机构),组织开展了2024年试点企业(机构)“白名单”和正面物品清单认定工作。经材料核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部门意见、联席会议审议等环节,现将拟认定试点企业(机构)“白名单”和正面物品清单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签名不可打印)。我委对异议人信息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69室。
邮编:518035
邮箱:zxcy2c@fgw.sz.gov.cn
联系电话:88121107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4年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拟认定试点企业(机构)“白名单”和正面物品清单汇总表
深圳市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