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核、部门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2019年度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计划正在公示,即将下达。为保证企业顺利便捷地办理资助资金的拨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相关手续
本次资金拨付手续办理时间为12月9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请在公示计划表里的企业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窗口填写并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将资金拨付材料按时提交我局,逾期将不予办理。
二、需提供资金拨付材料
获资助企业需提供《银行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两项材料,如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三、有关要求
(一)银行账户证明要求
按照本通知附件1格式完整填写《银行账户证明》。《银行账户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所填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本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二)收款收据要求
请企业出具正式的收款收据(填写格式见附件2)。收款金额按照公布的资助金额填写(见附件3)。收款收据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四、注意事项
(一)请企业确保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所填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准确无误,与《银行账户证明》所填信息完全一致,如因上述信息有误导致资金拨付失败,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请企业将收款收据粘贴在《银行账户证明》下方指定位置。
(三)请企业对照附件3《资助计划表》的序号,在《银行账户证明》左上方填写相同序号。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温先生,82975872;技术支持:88100675,8810174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市计生科学研究所综合楼)1楼大厅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