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仪器管理单位:
根据《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2〕3号)和《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3〕4号),为提高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益,促进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市科技创新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工作。
本次考核评价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以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效率为导向,经专家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等5家单位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健全、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效率高,考核结果为优秀;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等10家单位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运行使用效率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详见附件)。
现将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管理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创新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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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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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6521792
附件:2023年度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结果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