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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30
阅读人次: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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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文件

各相关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潜力,帮助市民购新车、买好车,现举行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

  二、活动方式

  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符合参与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开展购车摇号抽奖活动。其中:特等奖50个,每个3万元;一等奖500个,每个1.5万元;二等奖1000个,每个5000元;三等奖3000个,每个2000元。

  三、参与资格

  1.本轮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个人消费者。

  2.个人消费者购买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可参与活动。其中:参与特等奖摇号抽奖仅限于购买发票(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3.新购车辆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

  4.消费者需提交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预审证明,且消费者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5.该活动与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等补贴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详细的活动流程及材料要求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参与企业名单(动态更新)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毛先生,电话:29992190、29992192、29996552)



附件:

1.附件: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企业名单(动态更新).pdf

  • 【2024】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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