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条件。
1、上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以下且产值增速达20%以上(含20%)的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2、上年 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含5亿元)到100亿元之间、且产值增速达15%以上(含15%)的企业;
3、上年工业总产值在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达10%以上(含10%)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1、上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以下且产值增速达20%以上(含20%)的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下半年产值增量的0.5%再乘以折扣率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50万元。
2、上年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含5亿元)到100亿元之间、且产值增速达15%以上(含15%)的企业,按照企业 上年度 下半年产值增量的0.5%再乘以折扣率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3、上年工业总产值在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达10%以上(含10%)的企业,按照企业 上年度 下半年产值增量的0.5%再乘以折扣率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